“劣迹”雇主应有案可查 在李根田案件中,几家家政公司的老总才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:原来曾经不同程度地受到过雇主的辱骂、殴打的贾牡丹、刘红梅、李根田她们的雇主都是住在朝阳区华威西里32楼的同一家人。“如果早在第一个家政服务员受到‘虐待’时就告知业内,那么后来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受害了。”张先民经理不无遗憾地说。记者了解,在不少家政公司的内部,都有一个“不受欢迎雇主名单”,只是这个名单只对内公开、对外则秘而不宣,这就造成了如果“有劣迹“的雇主换到另外家政公司寻求家政服务员时,其他家政公司则对其一无所知,毫无防范。北京安吉顺家政公司的刘清正经理告诉记者,在国外不少地方对于雇佣家政服务员的雇主自身经济情况、道德品质等情况都有“备案”,以供家政公司提供服务前查询,“这无异于为家政服务员在进入雇主家庭前设了一道‘安检’,益处多多,值得国内借鉴。”李大经副会长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,北京家政服务协会正在考虑利用网络方式,将家政服务业内的“不受欢迎雇主名单”联网内部公示。 谁为保险买单 据李根田的表哥介绍,目前李根田医药费已经花去了一万多元,而这是她家里全部的积蓄,还需要手术治疗的她,已经停药两天了。对于李根田和其他的家政服务员,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,当权益受到侵害诸如出现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时,应该由谁来为她们负责,她们又怎样才能获得应有的赔偿呢? “现在每年支出30到100元不等的参保费用,家政服务员在出现意外时,就可以得到3000元到1万元的保险赔偿”,李大经副会长介绍,一款面向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已经在去年上市,据了解,去年共有10家14名家政服务员获得了总价值1.6万元的赔偿。“购买商业保险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家政服务员的意外风险,同时规避家政公司及雇主的用工风险,但在谁为这份保险买单问题上,雇主、家政公司、家政服务员三方现在还争执不休,大部分的家政服务员也还未能参加这项保险。” 让维权有“据”可依 “家政服务员群体越来越庞大,家政服务员流动性很强,在目前家政服务业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规章制度下,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维护家政服务员权益的方式”,张蕴章律师对记者说,“现在,相当一部分家政服务员没有同家政公司或是雇主签订任何劳动合同,这样,她们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合法的保护。而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,在出现意外事故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,雇主与家政公司互相推诿,家政服务员往往陷入尴尬无奈的境地。“而如果家政公司、家政服务员就工作时间、最低工资待遇、保险等问题与雇主商议达成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,这样在发生纠纷时,就有‘据’可依了。” “努力推动家政服务业管理制度的规范,完善有关的劳动保护法规,呼吁全社会对家政服务员的尊重和善待。”李大经副会长一语道出了行业协会、家政服务公司、家政服务员的共同心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