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客 论坛 宝宝秀 百科 用品 家政 专家
家政:家政资讯 | 家政法规 | 家政常识
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 家政 > 家政法规

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“保姆荒”或更严重?

[2007-12-28 10:30] 作者:佚名 来源:其他 录入:huoxiaowei 进入论坛/博客

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“保姆荒”或更严重?

  《劳动合同法》会否促进保姆最低工资、工作时间、社保等问题的解决?昨天,广东省家政协会举行了《劳动合同法》专题研讨会。有家政业人士会上坦言:随着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,其他行业的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,家政行业更难招人,“保姆荒”可能更甚!
  
  现状:40万保姆难享劳动者权益
  
  据介绍,目前广州市保姆、钟点工、月嫂等各类家政服务人员总数超过40万。然而,一直以来,家政服务人员的最低工资、工作时间、社保问题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,造成业内流动性很大,难以吸引劳动力。这几年,广州保姆市场虽然起薪点不断提高,却依旧常闹“保姆荒”。“现在业内也有不少人士想推动行业的升级,但《劳动合同法》提高了用工门槛,对家政这样的微利行业,目前开始探索的员工制将根本坚持不下去!”研讨会上,萍安家政负责人坦言,目前已有一些家政公司在月嫂等高端保姆市场探索签订劳动合同,参加社保等,以留住员工,使行业升级。但从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来看,鼓励长期劳动关系、合同期满要支付经济补偿等等,企业根本无法承受,将保姆纳入正规劳动关系的做法将坚持不下去。
  
  建议:及早解决社保等迫切问题
  
  到底是《劳动合同法》要求太高,还是家政行业本身特点不宜签订劳动合同?上述问题,在研讨会上引来热烈讨论。
  
  一些与会者分析,根本原因在于目前家政行业良莠不齐,门槛底,又欠缺硬性的规范管理,而且雇主出价不高支撑不起家政业的“员工制”。这种现状将极大制约家政业的升级:一方面随着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,其他行业的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,家政行业更难招人,“保姆荒”可能更甚;另一方面,市民的要求提高,但行业吸引力不高,花多点钱也未必能找到高素质保姆,雇主与保姆的关系不和谐可能更突出。
  
  如何提高行业吸引力?广缘家政一位负责人建议,一名家政工在广州打了一辈子工,却不能像其他行业的外来工通过社保可以老有所养,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。在目前家政行业尚未具备推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,政府应及早出台措施,允许外来从业人员也可按灵活就业形式参加社保等。

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末页
相关文章
宝宝首选8种奶粉 宝宝首选8种奶粉 宝宝需要的所有用品中,究竟哪个品牌最受宝宝喜爱呢?太平洋亲子……
圣诞宝宝投票 圣诞宝宝投票 圣诞宝宝秀活动上传时间已经结束啦,现在投票时间正式开始,大家……

用品评选